ICP备案成功后,在网站开通时您需编辑网页源代码,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,并要求主体或网站备案号能够链接至工信部网站:www.beian.miit.gov.cn。
因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,此处不介绍网站添加备案号的具体操作步骤,需网站技术负责人自行添加。如果您购买了阿里云的云·速成美站产品搭建网站,添加ICP备案号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。
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,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以下以阿里云PC端官网为例,示例网站添加备案号后的效果。
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的备案号“浙B2-20080101”。
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,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、确认备案信息。
网站添加备案号FAQ 原文地址:https://help.aliyun.com/knowledge_detail/137270.html
1.本站长使用的是wordpress程序,登陆网站后台【外观】【主题编辑器】【主题页脚】代码24行第三行把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 替换为www.beian.miit.gov.cn ,【更新文件】即可。
2.SDCMS的设置:登陆网站后台【界面】【模板】【当前使用的模板】【管理模板】【sdcms_foot.asp】找到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 替换为www.beian.miit.gov.cn【执行】即可。